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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商业零售市场价格专项整治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1-19浏览次数:字号:[ ]

常德市物价局关于开展

商业零售市场价格专项整治月活动的通知

常价检〔2010〕2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物价局:

  为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商业零售市场价格专项整治月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倡导价格诚信,反对价格欺诈”为主题,抓住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采取宣传引导、提醒告诫等方式,全面规范明码标价行为,通过立案查处、媒体曝光、店前公告违价行为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市场价格正常秩序,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活动时间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期一个月,自1月11日正式开始,2月10日结束。

  三、活动内容

  1、加强舆论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方式方法、作用和成果等,强化宣传造势效应,提升专项整治活动的社会地位。

  2、规范明码标价。加强对商场、超市和商业门店集中地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明码标价不规范的,采取发放宣传资料、集体授课、召开提醒告诫会、座谈会等手段,使经营者了解价格法律法规,有效提升经营者的价格自律意识,促使经营者自行规范明码标价行为,保证门店明码标价率达100%、商品明码标价率达95%以上。

  3、树立明码实价正面典型。在积极倡导诚信经营、诚实标价,强化经营者的价格诚信意识的基础上,在商场推行明码实价制度,杜绝明码标价中的漫天要价、随意标价现象的发生。通过开展明码实价推行情况评比活动,对推行有力、效果明显的商家进行正面宣传,全面营造良好的价格诚信氛围。

  4、严厉打击虚标原价、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在开展整治月活动过程中,对屡教不改、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严重的商场,要及时立案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查处后仍不改正的,可采取在其营业场地张贴公告书等方式公告其违价行为,确保整治效果。

  5、注重服务与检查并重。要结合“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的开展,帮助商业企业全面建立价格管理制度,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商场物价员的价格管理水平,加强价格的监督指导,进一步推动“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向纵深发展。

  四、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商业零售市场价格专项整治月活动是对市场价格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市场价格正常秩序,促进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2、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加强与工商、消协、新闻宣传单位的联系沟通,通过相关部门的配合,提高专项整治活动的影响力和推行力,使整治活动整体开展得更加深入。

  3、树立典型,健全机制。各地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帮助经营者建章立制,建立内部价格诚信制度、价格公示制度、物价员制度,形成市场价格监管的长效机制。

  4、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紧密联系各地实际,突出重点行业、重点街道的整治,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专项整治活动效果的第一标准,真正使专项整治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务求实效,使其成为全市物价工作的新亮点。

  5、加强调研,搞好总结。在整治过程中,要加强调研,不断研究探索开展市场价格监管的新方式、新方法。整治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并将经验总结材料于2月10日前上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市场价格 整治 通知

  抄送:省物价局,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各县市区价格监督检查局。

  常德市物价局综合法规监测科  2010年1月11日印发

  打字:龙丹               校对: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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