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关于武广、郑西铁路客运专线高速动车组列车运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10-01-08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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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价商[2009]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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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 改革委、铁道部关于武广、郑西铁路客运 专线高速动车组列车运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各市州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关于武广、郑西铁路客运专线高速动车组列车运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316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铁路运输价格的监督与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关于武广、郑西 铁路客运专线高速动车组列车运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个铁路局、各铁路专业运输公司:
武广、郑西铁路客运专线即将开通运营。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合理票价水平,促进我国铁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和各种运输方式合理分工、公平竞争,决定对武广、郑西铁路客运专线告诉动车组列车(时速300-350公里)实行试行运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广、郑西铁路客运专线开行的高速动车组列车。属于铁路客运新产品。根据《价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暂时行试行运价。试行运价水平,由相关铁路运输企业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
二、相关铁路运输企业要按照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适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合理确定试行运价水平。具体票价,由相关铁路运输企业想社会公布后执行,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备案。
三、武广、郑西铁路客运专线开行高速动车组列车后,执行试行运价期间,线行驶在武汉至广州、郑州至西安之间的其他旅客列车档次不减少、服务标准不降低,继续执行国家规定的运价政策。
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铁路运输价格的监督检查,维护正常价格秩序,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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