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价价〔2010〕11号
各县市区及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发展改革物价局、交通局,贺家山原种场物价办、运管所,市城区客运站(场)及运输公司:
现将《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2010年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监管的补充通知》(湘价传电〔2010〕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常德市物价局、常德市交通局《关于加强全市2010年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监管的通知》(常价价〔2010〕8号)与湘价传电〔2010〕8号文件规定不符的,以湘价传电〔2010〕8号文件规定为准。
二O一O年二月三日


主题词:交通 运价 通知
抄送: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春运办、市法制办。
常德市物价局综合法规监测科 2010年2月3日印发
打字:龙丹 校对:钟志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