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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好“三字经” 服务新农村

常德市物价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重大发展战略,也是各级价格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服务"三农"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常德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和要求,不断加大涉农价格收费监管力度,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坚持"三个结合"、强化"三个到位"、实现"三个促进"。

  一、立足实际,坚持了“三个结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是我国在新的发展时期的战略选择,更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要求。作为价格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就是要解决"三农"问题中的价费矛盾,营造和维护良好的农村市场价格秩序,既要积极作为,又要务实有效。在这方面,我们坚持了"三个结合"。一是在指导思想上,坚持把服务新农村建设与履行价格监管职能相结合。从当前农村现状来看,农村基层价格管理还比较薄弱,价费矛盾和问题还比较多,群众对价格政策、信息的需求还相当强烈,而基层价格部门又存在监管不得力、服务不到位问题。要有效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就必须把积极履行价格监管职能与农村价费现状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发挥价格部门职能作用。为此,我们从调控、管理、监督、服务四大职能职责出发,针对农村基层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履行价格监管职责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强化重点价费监管、提升价格服务水平、落实价费惠农政策等方面,落实工作任务,既充分发挥了价格部门的职能作用,又使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具体、实在和有效。二是在政策措施上,坚持把服务新农村建设与为农民办实事、解实难相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既立足长远,又把握当前,把价格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放在为农民办实事、解实难上。如对义务教育收费,既从体制上、机制上逐步完善,又注重从力所能及的实事办起,在全省率先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中自愿项目部分实行"限范围、限标准"政策,从源头上遏制了自愿收费过高、过乱现象,仅此一项,全市每年可减轻学生缴费负担近4000万元,在武陵区中小学校试行电子信息化收费,进一步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三是在工作推进上,坚持把服务新农村建设与夯实农村价格监管基础相结合。要实现涉农价费的长效有序管理,就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体系网络和平台。我们在注重发挥县级价格主管部门作用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要把价格监管作为其重要职责,在乡镇政府确定专人负责价格监管工作,在村级聘请价费义务协管员。为了积极探索农村基层价格监管的有效方式,我们选择基础较好的桃源县桃花源镇作为价格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市、县、乡三级联动,由市物价局给予指导支持,县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镇政府负责具体管理,在乡镇设立农村价格监管站、价格信息咨询中心、"12358"价格举报中心,实行三位一体方式运作,在村、居委会设立价格咨询、举报点(设在村电教室),还在该镇2个居委会、30个村、250个组各聘请一名义务价费协管员,初步建成了农村价费管理、服务网络,使价格工作延伸到农村基层、深入到农户。

  二、突出重点,强化了“三个到位”

  农村工作线长面广,价格服务千头万绪,要不断取得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实效,就必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为此,我们注重了"三个到位"。一是突出重点价费问题,强化监管到位。比如对农资价格,我们通过加强市场价格监测、企业成本监审以及实施价格干预、开展市场价格巡查等方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农资价格监管,使我市农资供应在用肥高峰期保持基本稳定,市场价格处于全省中等偏下水平,受到了广大农民的好评和欢迎。今年4、5月期间,尿素价格每吨在1870元左右,碳铵价格每吨在460元左右,同比分别下降了1.6%、17.9%,其中碳铵价格为全省最低,比其他市州每吨平均低60元左右。农药、种子价格大多数品种都出现了回落,回落幅度在3-5%左右。还比如对农村生产用电实行同网同价,对农民建房除工本费外取消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减轻农民在生产用电、建房等方面的不合理负担达 580万元。仅从农民建房来看,2005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2.85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24平方米。二是提供实用价格信息,强化服务到位。针对农民盼政策、盼信息等需求,我们大力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比如加大涉农收费公示力度,结合今年收费年审年检工作,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项目及标准,印制涉农收费公告1万多份下发全市207个乡镇、4000多个行政村张贴,增强了收费公示透明度。又比如利用我市特有的农民远程教育网络发布市场价格监测信息、农产品成本、农民种植意向调查和收益分析信息,有效指导农民根据市场调整种养结构。今年来,市、县两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市场价格调查30多次,撰写各类分析材料 42篇,发布价格信息200多条次,市物价局价格信息网页今年来点击率超过14000人次。三是落实价费惠农政策,强化维权到位。我们认真督导落实国家、省对农民的种粮直补政策、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对农业生产用水、用电、用油、农民进城务工等支农惠农价格政策,去年以来,全市农民通过价费优惠直接受益近9亿元。今年,我们还联合有关部门拟定了面向全市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在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电视收视、出行、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的价费优惠政策,预计受惠对象近4.2万人,涉及优惠金额350万元。

  三、务求实效,实现了“三个促进”

  近年来,我们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做好价格监管工作,在服务新农村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实现了"三个促进"。一是促进了缓解涉农价费矛盾。特别是通过实现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同网同价、合理调整农业用水价格、农村自来水价格等,有效缓解了多年来困扰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价费矛盾,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增强了农村发展后劲。比如2004年以来,我市农村生产用电限价由平均每千瓦时0.64元统一调整为0.58元,每年减轻农民负担约180万元,有效启动了农业生产电力需求,当年全市农业生产用电量约增长18%。二是促进了农民减负增收。通过落实种粮直补、免除农业税、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等政策,农民种粮积极性大为增强,2005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572.87千公顷,比上年增长4.25%。在规范涉农价费行为、落实"两免一补"双重政策作用下,2005年全市农民人均减负150元左右,同比降低60%左右,人均纯收入达到3250元,同比增加10%。三是促进了农村市场环境优化。各区县(市)价格主管部门积极开展以严格明码标价、倡导价格诚信为主题的规范农村市场价格行为活动,在乡镇圩场、集市推行明码标价,发放宣传资料47000多份,进一步提高了明码标价普及率。武陵、汉寿等一些地方还发挥价格协会作用,在农村医疗、通信、学校、大型超市等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明码标价成果。同时,加大"12358"价格举报查处力度,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类涉农价格收费违法案件68宗,查处违规金额327万元,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市场环境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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